主旨:函轉內政部警政署「跟蹤騷擾防制法宣導海報」電子檔 1 份(如附件),請貴校廣為宣傳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5 月 20 日臺教學(三)字第 1110049539 號及內政部警政署 111 年 5 月 13 日署防字第 1110102722 號函辦理。
二、另依 111 年 5 月 2 日行政院研商各相關機關配合「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之相關措施規劃會議結論略以,請各教育主管機關(構)及學校辦理跟蹤騷擾防制法之教育訓練時,可尋求地檢署檢察官、警察機關之跟蹤騷擾防制法種子人員或專家學者之協助諮詢,以加強對於被害人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