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管理員 - 訓導組 | 2019-06-26 | 點閱數: 171

主旨:檢送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6 月 17 日臺教資(四)字第 1080060697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原於 100 年 9 月 6 日以臺環字第 1000153196B 號函發「校園攜帶行動電話使用規範原則」,因應行動載具使用愈益多元普及與校園數位學習需求,並兼顧使用禮儀、安全和健康,爰修正旨案原則。
三、各校得依據旨案原則依民主程序及校務會議另訂「學校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範」,以達良善輔導及管理。
 

:::

會員登入

推動教育儲蓄愛心專戶

學校教育儲蓄戶:http://www.edusave.edu.tw/news.aspx
聯絡人員:賴奕志主任
聯絡電話:(05)3752004轉203
E-mail:ltes@mail.cyc.edu.tw

反霸凌專線

鹿草國小:(05)3752004轉204
反霸凌投訴信箱:ltes@mail.cyc.edu.tw
教育部反霸凌24小時專線投訴:1953,或0800-200-885

隨機小語

◎ 心要常常保持快樂,就必須不把人與人之間的事當成是非。",證嚴法師"

成語隨時背

退 ㄊㄨㄟ ˋ ㄅㄧ ˋ ㄙㄢ    ㄕㄜ ˋ
本指作戰時,退兵九十里以表退讓,後引申為對別人忍讓,不敢相爭的意思。(三舍,古時行軍三十里為一舍,三舍為九十里)

好站推薦快速連結

[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