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運用貴單位電子字幕顥示器廣為宣導,宣導內容如下:
(一)宣傳內容 1 :「107 年地價稅將於 11 月 1 日開徵!凡符合土地稅法或土地稅減免規則之地價稅減免,但尚未申請核准者,請於 9 月 25 日前向稅捐單位提出申請,嘉義縣財政稅務局關心您!」。
(二)宣傳內容 2 :「納稅者如有『與稅捐稽徵機關發生稅捐爭議』、『認為權益受有損害』或『依法提起行政救濟時』可請求納保官協助。嘉義縣財政稅務局關心您!」
二、檢附電子檔 2 式,敬請協助配合宣導內容,透過貴所之網站及 facebook 宣傳相關訊息。
三、宣導期間:即日起至 9 月 25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