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修正「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使用及捐贈發票獎點要點」,請查照。
說明:
一、本次修正除第五點第二項追溯自 108 年 1 月 1 日施行外,其餘自 109 年 1 月 1 日施行。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訂獎勵作業方式:
1、參加本要點人員需於每年 12 月 1 日前,至網址 https://pse.is/K5QRV 登錄基本資料,以供核算當年度使用或捐贈之發票。
2、捐贈紙本發票者,需於每單月 15 日前將欲捐贈之未開獎發票連同捐贈表格,寄至財稅局辦理彙整捐贈。
3、捐贈雲端發票者,可打電話透過財稅局代為捐贈,或自行至財稅局官網、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站捐贈。
(二)修訂獎勵標準:
1、年捐贈紙本發票達 350 張以上者,嘉獎一次;年捐贈雲端發票達 250 張以上者,嘉獎一次;年使用雲端發票達 400 張以上者,嘉獎一次。
2、配合 e 化登錄,刪除聯絡窗口人員敘獎規定。
三、檢送修正「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使用及捐贈發票獎點要點」、修正對照表及捐贈表格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