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109 年度教育部體育署獎勵學校體育績優團體及個人評選案」評選要點及申請表各 1 份,請依說明期限內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9 年 1 月 30 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 1090003057 號函辦理。
二、為表揚致力推展學校體育具有具體績效之團體及個人,獎勵其對學校體育運動特殊貢獻,教育部體育署訂定「獎勵學校體育績優團體及個人評選要點」(如附件),並委託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協助受理申請及辦理審查評選等事宜。
三、有意推薦學校(含推薦個人獎項)請於 109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三)前送件至本府教育處,並請將相關電子檔案寄至承辦人電子 信箱( cyj23@mail.cyhg.gov.tw )。
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五專前三年)送件時,請檢附推展「SH150」情形,本署將列為評選重要參據。
五、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府承辦人,或逕洽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謝政廷先生(電話: 02-27710300 轉 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