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衛生福利部函送修正後「重大家庭暴力事件研討及策進實施計畫」(如附件),請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1 月 30 日臺教學(三)字第 1090011003 號書函轉衛生福利部 109 年 1 月 17 日衛部護字第 1091460040 號函辦理。
二、旨揭實施計畫係該部針對成年家庭暴力事件引致嚴重傷害及死亡個案進行研討,透過廣泛蒐集資訊以檢視體制面之缺失,據以提出改善跨專業網絡協調及介入策略之建議,以完善家庭暴力事件相關防治措施作為。
三、倘符合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家庭成員間殺人或嚴重傷害、致死之成人保護案件,將由地方政府(社政主管機關/單位)要求轄內警政、衛政、教育、勞政等相關網絡單位提出檢討報告,並該社政主管單位提報相關服務紀錄及具體檢討建議事項。
四、上開重大檢討案件內有目睹家庭暴力、遭受家庭暴力或親密關係暴力之學生者,請學校配合本府,提交檢討報告並參與其召開之網絡會議,以落實家庭暴力之防治、保護學生並提供學生必要之輔導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