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邀請奧運跆拳道銅牌選手「羅嘉翎」擔任反毒代言人,請貴校協助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 月 3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00180018 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校內、外學生安全,呼籲青少年關注反毒議題,教育部邀請「羅嘉翎」拍攝反毒短片( 30 秒、 60 秒各 1 部)及文宣(海報 1 款),以羅嘉翎健康、清新形象及學生身份,擔任最佳反毒代言人。
三、上開短片請於校、內外協助播放,文宣海報紙本請貴校至本府教育處公務櫃領取,電子檔請逕至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下載運用,連結如下:
(一)短片(反毒影音: https://erp.moe.gov.tw/VideoList )。
(二)海報(文宣專區: http://erp.moe.gov.tw/Post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