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函 |
附件: | 如說明七 ( 376500000A_1120270995_ATTACH1.pdf 、 376500000A_1120270995_ATTACH2.docx ) |
主旨: | 有關教育部體育署 113 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基層 運動選手訓練站辦理改善訓練環境及器材設備計畫案,請於 112 年 12 月 1 日(星期五)下班前檢齊相關資料函報本府續處, 餘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1 月 3 日臺教授體字第 1120045051O 號函辦理。 |
二、 | 請依「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改善訓練環境及器材設備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規定辦理。 |
三、 | 本案不得與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發展經 費原則」重複申請。 |
四、 | 補助經費應以訓練(含住宿)環境簡易修繕工程支出總計畫經 費(含設計規劃費、行政管理費等費用)為主,購置耐用年 限 2 年以上,且單價超過 1 萬元運動科學研究之儀器、訓練器 材設備為輔為限。 |
五、 | 申請方式及所需文件如下: |
(一) | 截止收件日期: 112 年 12 月 1 日(星期五)下班前。 |
(二) | 財產清冊:教育部體育署近 3 年補助本計畫之項目之財產 清冊。 |
(三) | 申請計畫:請將紙本撰寫後核章逕送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 科,另紙本請掃描成一份 PDF 檔案上傳至 Goodgle 表單, 並請貴校留存備份。 |
(四) | 上傳連結: https://forms.gle/pCwtBYnxHZ3ThWsL6 |
(五) | 上傳檔名: 113 改-運動項目(例:角力)-申請金額(例: 2 5.5 萬)-申請校名(例:美麗國小)-上傳日期(113.11.22) |
六、 | 有關 113 年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設站情形,仍需俟教育部准 駁情形辦理。 |
七、 | 檢附「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改善訓 練環境及器材設備作業要點」(附件 1 )及申請計畫書含近 3 年內財產清冊表(附件 2 )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