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因應登革熱流行高峰期各項防治作為,請各校(園)依權責執行各項防治工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衛生局 107 年 9 月 20 日嘉衛疾字第 1070026035 號函辦理。
二、適逢全國登革熱疫情及午後雷陣雨,請各校(園)落實孳生源清除工作,定期派員巡查低窪處及戶外積水容器(如盆栽、腳踏車籃內飲料杯、安全帽及廢棄雨衣)等區域,以杜絕登革熱感染途徑。
三、本縣衛局近期將派員至校園查核,如 6 個月內曾被開立改善單者,本次查核如發現陽性病媒孳生源者,將直接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70 條規定舉發,處以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緩,且按次處罰。
四、有關登革熱防治相關資訊及常見孳生源種類與清除方法,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查詢及下載運用。
五、檢送「校園登革熱病媒孳生源自我檢查表」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