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08 年校園拒毒萌芽推廣實施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 108 年 1 月 2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80006101 號函辦理。
二、旨揭實施計畫為培育有志從事反毒教育義務服務學生擔任校園反毒領航員,於校園中藉由同儕經驗協助師長擴展反毒觀念與知能,藉以建立校內班級反毒風氣,營造健康清新校園環境。
三、薦報對象及條件:
(一)申辦資格:本縣國民小學(限額 10 所)。
(二)指導老師:具愛心與耐心,對新興毒品及反毒常識熟悉之老師 1 名。
(三)校園反毒領航員:以國小高年級學生為主,在校表現具自信、班上人緣極佳、表達能力優異,且有愛心與服務熱忱之在學學生 2 名,由學校自行擇定薦報(需獲得學生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同意。
四、國教署於 108 年 3 月 7 日(四)上午 10 時,假國立中正大學防制藥物濫用教育中心會議室(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 168 號)舉辦說明會,請欲申辦計畫學校指導教師參加,並於 2 月 1 日(星期五)前,將薦報名冊(實施計畫附表 1 )以電子郵件寄至本府承辦人彙整。
五、檢附實施計畫供參,請各校踴躍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