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衛生福利部為強化社會大眾對於長照 2.0 政策及 1966 長照專線之知曉度一案,請配合廣為宣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 112 年 3 月 23 日府授衛長照字第 1120064995 號函辦理。 |
二、 | 有鑑於我國已邁入高齡社會,對於長期照顧服務之需求逐年增加,為增強民眾對長照 2.0 政策及 1966 長照專線之知曉度,並促進對高齡照顧議題與服務資源之關注,請協助於跑馬燈、電子看板及 ATM 等投放相關宣導訊息,以廣為宣傳: |
(一) | 跑馬燈:投放「有失能失智照顧需求,請洽 1966 長照專線」字樣( 20 字)。 |
(二) | 電子看板:投放「長照 2.0_CI 識別篇」30 秒廣告(如附件)。 |
三、 | 前開宣導影片片源另已公告於衛生福利部長照專區( https://1966.gov.tw/LTC/mp-207.html )/影音與資源/影音、平面文宣與活動項下,歡迎逕行下載並運用貴管播報管道廣為宣導。 |